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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tion:116/專題指導同意書」:修訂間差異

出自江振維的課程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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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font-weight:bold; background-color:#eee; padding:3px; border:1px solid #000; margin-bottom:5px;">二、專題執行規範、倫理與權利義務聲明 (Terms & Agreement)</div>
<div style="font-weight:bold; background-color:#eee; padding:3px; border:1px solid #000; margin-bottom:5px;">二、專題執行規範、倫理與權利義務聲明 (Terms & Agreeme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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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組詳閱辦法,同意遵守以下具行政契約及私法效力之條款 <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5%;">(依據大學法、學位授予法、民法制定)</span>:
本小組詳閱辦法,同意遵守以下具行政契約及私法效力之條款 <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5%;">(依據大學法、學位授予法、民法)</span>:


# '''學術誠信:''' 保證原創。若涉及抄襲、剽竊或代工未揭露,依校規處分(退學。<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學位授予法§17)</span>
# '''學術誠信:''' 保證原創。若涉及抄襲、剽竊或未揭露之代工行為,依校規暨相關法令理;情節大者,得依規定撤銷學位或退學。<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學位授予法§17)</span>
# '''財務責任與家長告知:''' 本組成員為成年人,對專題費用負完全給付義務。'''聲明已向家長說明預估費用及「展覽固定成本不退費」原則'''生財務爭議願法律。<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民法§12, §153)</span>
# '''財務責任與家長告知:''' 本組成員為成年人,依法具完全行為能力,對專題相關費用負完全給付義務;並已向家長說明預估費用及「展覽固定成本不退費」原則。生財務爭議依誠信與契約原則負責。<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民法§12, §153)</span>
# '''國科會義務:''' 「官方候選組」若無故未上傳計畫書,即自動喪失資格回歸一般組標準。
# '''國科會義務:''' 「官方候選組」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計畫書上傳;無正當理由怠於履行者,喪失候選資格,並回歸一般組標準。
# '''評量與防止惡意規避:''' 若經審查認定有'''「未達核心能力」'''或'''「無實質產出」'''(俗稱惡意擺爛以規避參展) 之情事,學期成績評為'''不及格(F)'''並延畢。<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釋字784號, 本校)</span>
# '''評量與防止惡意規避:''' 若經審查認定有'''「未達核心能力」'''或'''「無實質產出」'''俗稱惡意擺爛以規避參展之情事,學期成績評為'''不及格(F)'''並依學則辦理延畢。<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參照釋字784號精神、及大法§26)</span>
# '''畢展分攤與不退費:''' 本組同意與班級成立類合夥關係,共同分攤展覽固定成本。'''若因審查未過、中途退出或天災取消展覽,已繳款項視為已執行成本,不予退還。'''<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民法§667, §671)</span>
# '''畢展分攤與不退費:''' 本組同意以「共同出資」方式分攤畢業展覽固定成本。'''若因審查未過、中途退出或天災取消展覽,已繳款項發生或不可回復之執行成本,不予退還。'''相關權利義務依共同事業與事務執行原則處理。<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民法§667, §671)</span>
# '''畢業門檻與展演義務:''' '''「校內展」與「校外展」畢業門檻。'''本組承諾無條件配合畢籌會調度(含輪值、繳費)。'''拒絕參展或惡意缺席者,視未完成課程,成績不及格。'''<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大學法§26)</span>
# '''畢業門檻與展演義務:''' '''「校內展」與「校外展」為課程必備要求。'''本組承諾依審查與展演時程履行參與義務(含輪值、繳費)。'''拒絕參展或無正當理由缺席者,視未完成課程要求,成績不及格。'''<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大學法§26)</span>
# '''場地變更配合:''' 校外展地點可能策略或決議調整。'''無論展何處(如改校內擴大辦理)均須配合,不得以此拒絕分攤費用或參展。'''
# '''場地變更配合:''' 校外展覽場因校決議或外部因素調整(含改於校內擴大辦理本組應配合執行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分攤費用或參展。
# '''委外代工揭露:''' 核心設計須親自執行,技術性代工前向教授揭露。
# '''委外代工揭露:''' 核心設計與主要技術由學生親自完成;若需委託專業代工(如CNC、PCB等),應先書面告知指導教授並於成果文件中明確揭露。
# '''實驗室安全:''' 嚴格遵守創客工廠 (Maker Lab) 安全規範違者停權。<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職安法)</span>
# '''實驗室安全:''' 創客工廠(Maker Lab)操作機具時,應遵守安全規範與管理人員指示;為維護整體安全,得暫實驗室進出與使用。<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職安法)</span>
# '''時間管理與打工:''' 承諾遵守小組「核心開會時間」。Review 前一週主動排開打工'''不得以打工為由求豁免產出或缺席指導'''。
# '''時間管理與打工:''' 本組承諾遵守「核心開會時間」與審查前置時程;Review 前一週主動調整個人打工與排程,'''不得以打工為由求豁免產出或缺席指導'''。
# '''寒暑假進度:''' 寒假全力衝刺國科會/競賽;暑假全力製作 Review 3 原型。進度落後教授有權要求補救或修。
# '''寒暑假進度:''' 寒假專注於提案與資料準備;暑假專注於 Review 3 原型製作進度落後,指導教授要求補救、補審調整
# '''行政配合:''' 專題進度與畢籌會行政死線」衝突,優先完成行政任務
# '''行政配合:''' 專題進度與畢籌會」或系辦所定行政截止若有衝突,原則上以行政作業時程為優先事項
# '''產學合作協調:''' 專題涉及機密,仍須履行參展義務。'''不得以保密協定(NDA)為由規避,須製作「去識別化」或「概念版」展品參展。'''<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營業秘密法)</span>
# '''產學合作協調:''' 專題涉及機密,仍應以'''去識別化'''或'''概念版'''方式參展,不得以簽署保密協定(NDA)為由規避展演義務;必要時依規定完成事前審查與標示。<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營業秘密法)</span>
# '''性平與師生倫理:''' 守《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維互動分際友善環境。
# '''性平與師生倫理:''' 應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本校性平規範,維持適當互動分際,營造友善學習環境。
# '''送達約定:''' 通知寄發至本表填寫之 Email/Line 即視為合法送達不得以未讀取主張無效。<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行政程序法§72)</span>
# '''送達約定:''' 本組同意以本表所留 Email/Line 等為聯絡及通知管道;學系以該等方式寄發通知即視為完成通知程序除非足證明訊息能到達。<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依校內行政作業規範辦理)</span>
# '''產出處置與專利代理:'''  
# '''產出處置與專利代理:'''  
#* '''授權:''' 畢業後同意教授優化作品投稿(保障學生掛名)。離校前須繳交完整原始檔傳承
#* '''授權:''' 畢業後同意於不影響學生署名與著作人格權/發明人身分之前提下,由指導教授協助優化作品並進行投稿或相關申請;離校前須完整移交原始檔與紀錄
#* '''失聯代理:''' '''若畢業後通知 30 日未,同意推舉指導教授為代理人,全權處理專利申請行政作業不影響學生發明人掛名權。'''(如為產學依產學合作內容規定) <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專利法§5, 民法§103)</span>
#* '''失聯代理:''' '''若畢業後無法繫且通知滿 30 日未復者本組同意推舉指導教授為臨時代理人,得代辦專利申請行政程序不影響學生發明人掛名利歸屬。'''(如涉及產學合作,並依其契約另行規定) <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專利法§5關於發明人;民法§103關於代理)</span>
# '''審閱期確認:''' 本組確認已將本同意書攜回審閱至少 '''3 日''',充分瞭解權利義務。<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消保法§11-1)</span>
# '''審閱期確認:''' 本組確認已將本同意書攜回審閱至少 '''3 日''',充分瞭解權利義務。<span style="color:#666; font-size:80%;">(參照費者法§11-1之審閱期精神)</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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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行: 第79行: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font-weight:bold; margin-bottom:5px;">【簽署效力聲明 (Signature)】</div>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font-weight:bold; margin-bottom:5px;">【簽署效力聲明 (Signature)】</div>
<div style="font-size:85%; text-align:center; color:#444;">
<div style="font-size:85%; text-align:center; color:#444;">
※ 個資聲明:本表單資料僅用於課程管理、緊急聯絡及專利/競賽申請,作他用。
※ 個資聲明:本表單資料僅用於課程管理、緊急聯絡及專利/競賽申請,並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範妥善管理,不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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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審閱上述 17 條款(含財務不退費/惡意擺爛/專利代理)至少三日,確認已告知家長,並願對學業與法律行為負責。
我們已審閱上述 17 條款(含財務不退費/惡意規避/專利代理)至少三日,確認瞭解及同意;就本專題所生之學業與法律行為,願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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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5年11月23日 (日) 03:51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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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 116級畢業專題 - 指導教授同意書
繳交期限:2026/01/16 (Phase 0 行政截止)
一、基本資料與選項 (Basic Info & Selection)
專題名稱 (暫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軌道 Track A 實體 (外觀+機能模型)
Track B 數位 (高擬真原型+Code)
國科會 官方候選 (由老師推薦,務必投遞)
一般專題 (參加免費競賽)
成員 姓名 學號 手機 Email 簽名
主責
成員2
成員3
二、專題執行規範、倫理與權利義務聲明 (Terms & Agreement)

本小組詳閱辦法,同意遵守以下具行政契約及私法效力之條款 (依據大學法、學位授予法、民法)

  1. 學術誠信: 保證原創。若涉及抄襲、剽竊或未揭露之代工行為,依校規暨相關法令處理;情節重大者,得依規定撤銷學位或退學。(學位授予法§17)
  2. 財務責任與家長告知: 本組成員均為成年人,依法具完全行為能力,對專題相關費用負完全給付義務;並已向家長說明預估費用及「展覽固定成本不退費」原則。倘生財務爭議,願依誠信與契約原則負責。(民法§12, §153)
  3. 國科會義務: 「官方候選組」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計畫書上傳;無正當理由怠於履行者,喪失候選資格,並回歸一般組標準。
  4. 評量與防止惡意規避: 若經審查認定有「未達核心能力」「無實質產出」(俗稱惡意擺爛以規避參展)之情事,學期成績得評為不及格(F)並依學則辦理延畢。(參照釋字784號精神、及大學法§26)
  5. 畢展分攤與不退費: 本組同意以「共同出資」方式分攤畢業展覽固定成本。若因審查未過、中途退出或天災取消展覽,已繳款項屬已發生或不可回復之執行成本,不予退還。相關權利義務依共同事業與事務執行原則處理。(民法§667, §671)
  6. 畢業門檻與展演義務: 「校內展」與「校外展」為課程必備要求。本組承諾依審查與展演時程履行參與義務(含輪值、繳費)。拒絕參展或無正當理由缺席者,視為未完成課程要求,成績不及格。(大學法§26)
  7. 場地變更配合: 校內外展覽場地如因校務決議或外部因素調整(含改於校內擴大辦理),本組應配合執行,並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分攤費用或參展。
  8. 委外代工揭露: 核心設計與主要技術須由學生親自完成;若需委託專業代工(如CNC、PCB等),應事先書面告知指導教授並於成果文件中明確揭露。
  9. 實驗室安全: 於創客工廠(Maker Lab)操作機具時,應遵守安全規範與管理人員指示;違反者為維護整體安全,得暫停實驗室進出與使用權限。(職安法)
  10. 時間管理與打工: 本組承諾遵守「核心開會時間」與審查前置時程;Review 前一週應主動調整個人打工與排程,不得以打工為由請求豁免產出或缺席指導
  11. 寒暑假進度: 寒假專注於提案與資料準備;暑假專注於 Review 3 原型製作。若進度落後,指導教授得要求補救、補審或調整修課。
  12. 行政配合: 專題進度與「畢籌會」或系辦所定行政截止若有衝突,原則上以行政作業時程為優先事項。
  13. 產學合作協調: 專題涉及機密時,仍應以去識別化概念版方式參展,不得以簽署保密協定(NDA)為由規避展演義務;必要時依規定完成事前審查與標示。(營業秘密法)
  14. 性平與師生倫理: 應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本校性平規範,維持適當互動分際,營造友善學習環境。
  15. 送達約定: 本組同意以本表所留 Email/Line 等為聯絡及通知管道;學系以該等方式寄發通知即視為完成通知程序,除非足以證明訊息未能到達。(依校內行政作業規範辦理)
  16. 產出處置與專利代理:
    • 授權: 畢業後,同意於不影響學生署名與著作人格權/發明人身分之前提下,由指導教授協助優化作品並進行投稿或相關申請;離校前須完整移交原始檔與紀錄。
    • 失聯代理: 若畢業後無法聯繫且通知滿 30 日未復者,本組同意推舉指導教授為臨時代理人,得代辦專利申請之行政程序,惟不影響學生之發明人掛名與權利歸屬。(如涉及產學合作,並依其契約另行規定) (專利法§5關於發明人;民法§103關於代理)
  17. 審閱期確認: 本組確認已將本同意書攜回審閱至少 3 日,充分瞭解權利義務。(參照消費者保護法§11-1之審閱期精神)
【簽署效力聲明 (Signature)】

※ 個資聲明:本表單資料僅用於課程管理、緊急聯絡及專利/競賽申請,並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範妥善管理,不作其他用途。

我們已審閱上述 17 條款(含財務不退費/惡意規避處理/專利代理)至少三日,並確認瞭解及同意;就本專題所生之學業與法律行為,願依法負責。

全體組員簽名: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日期:202__ / __ / __
指導教授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__ / __ / __